我最喜欢书刊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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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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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一):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所以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著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之后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我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能够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齐提升人生的境界。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二):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读过许多的课外书,比如我们同学们最喜欢的:语文书,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这些书能够带给我们许多的知识。那同学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今日,让我来说说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并告诉大家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和这本书带给我什么吧!

  我最喜欢的书是伍美珍的阳光姐姐的小书房的其中以本书《巧克力味的暑假》。《巧克力味的暑假》资料是:主角是项心

 仪外号:瓜子脸女霸王。毕业考好过关,但毕业时心理这道坎却难过关一一对于小学毕业生项心仪来说,这个暑假她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仅有自我才能体会。所幸的是,她又遇了新的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带给了我欢乐。当我一身烦恼时,我一看这本书,那我的烦恼都不见了,还带给我主角的项心仪的暑假是怎样过的,还有告诉我她的暑假是巧克力味的,多可爱啊!如果我是六年级将要毕业的话,那我那时的暑假,我想有可能和主角项心仪一样哦。因为我爱我亲密想处了六年的同学和亲密相处了的教师,还爱我的母校(学校:小学)。

  《巧克力味的暑假》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们也来看看这本书,我想你们也必须会喜欢这本书的。喜欢的同学必须要看完哦!它会带给你欢乐的。来吧,看一看吧!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三):

  一层层的书架,一列列的书柜,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的书籍,看得人心花怒放!浓郁的书香扑鼻而来,在那无声无息的角落,收着我最喜欢的书——手斧男孩。

  一个生长在都市,吃汉堡长大的布莱恩,正坐在一台单引擎的小飞机上,他是单引擎机上唯一的一个乘客。在飞行的途中,

 驾驶员突然心脏病发作,失去驾驶的飞机,开始迅速墬落,期望也跟着飞机一齐下坠,坠机了!飞机摔落在一个杳无人烟的森林之中,而布莱恩居然奇迹似的逃过了死神的追杀,但他却必须在这无边无际的森林荒野中,靠着一座湖泊,一个人独自应对万般的恐惧与饥饿,应对森林中的大黑熊和各种奇珍异兽,和那如轰炸机般的蚊子。

  在无边无境的森林中,应对着一个未知的大自然,环境所逼,自我也踏进了那个森林冒险着,学习着和大自然和平相处,微不足道的一个小错也能酿成大祸;但好玩的小错就像滚雪球般,会让你在还笑着觉得幽默的同时,赫然发现自我正面临死神魔掌的玩弄中……

  书中有一句令我印象深刻:“你是自我最有价值的资产,别忘记这一点。在你拥有的一切中,你是最有价值的。”每一个人的命运决定在自我,所以绝对不要放弃期望!此刻的小孩只会依靠着爸爸妈妈,什么事情都要爸爸妈妈帮忙,所以我们应当要学会独立,自给自足,自我帮忙自我,用自我的手斧,为自我开拓一条新的——生命之路。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四):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所以,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述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我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我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我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述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我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明白自我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五):

  我喜欢的书刊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我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明白他是否最终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期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齐,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

  可我明白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

 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六):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比如杂志中,读者、青年文摘,就很不错。我喜欢看小说,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我异常喜欢,写得是一个巴黎圣母院撞钟人,卡西摩多,虽然他是个聋哑人,长的也不漂亮,但他确是很善良的。而收养他的神父却截然相反。他不仅仅指使卡西摩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还杀人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行刑时,卡利摩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巴黎圣母院中,可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被神父所杀,最终卡西摩多愤然将神父从教堂顶楼摔下,并抚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能够感受到强烈的美丑比较。少女爱斯美拉达是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理解诗人甘果瓦做自我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摩多在烈日下受鞭刑,仅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

 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杀人犯,并被判处以绞刑。

  至于神父和敲钟人,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神父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敲钟人,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我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能够为她赴汤蹈火,能够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我的一切。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主角。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进取的人生梦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我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我而被污浊了有职责的心灵。最终,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感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七):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过的书有:爱的教育、昆虫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瞧,这群俏丫头。

  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主人公是:漂亮女孩夏林果、聪明女孩路曼曼、疯丫头杜真子、笨女孩安琪儿,还有调皮捣蛋的马小跳,下头我来介绍一下这几个主人公的性格特征。

  漂亮女孩夏林果:夏林果是班上最漂亮的女生,因为她是跳芭蕾舞的,眼睛永远只看前方,聪明女孩路曼曼:路曼曼是班上的中队长,马小跳的同桌冤家。她最大的爱好就是管马小跳,她生病时,只要一管马小跳病就好了。疯丫头杜真子: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泥。笨女孩安琪儿:是马小跳的邻居,有时候很笨,但有时候,她的脑筋却能够急转弯。

  我想向大家推荐这本书,我推荐的理由是:在书中,杨红樱讲述了她与小读者之间的感人故事以及她在平凡生活中的点滴感悟。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八):

  《有老鼠牌铅笔吗》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上初二的男孩子夏刚,他的爸爸妈妈买了一张火车票,让他独自坐火车去青岛玩。他爸爸派了一个人接夏刚,让他们见面时对一个暗号:有老鼠牌铅笔吗?如果对方回答说:“对不起,没有,我仅有猫牌橡皮”,他就是接站的人了。结果让夏刚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到了青岛,

 不但没有找到接站的人,还被录取为孢子摄制组中的一员。他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叫刘小贤的女孩和她的爸爸老刘。不久,摄制组开始拍摄。夏刚扮演一个名叫孢子的外星来客,刘小贤演他的好朋友,老刘演一个强盗。他们到银行拍摄,结果遇到了一伙真强盗,夏刚(孢子)受伤昏迷了。老刘把他送到了医院,夏刚醒来时看见了爸爸妈妈。爸爸告诉他说孢子摄制组的生活就是他一手安排的。夏刚问:“有老鼠牌铅笔吗?”大家齐声说:“对不起,没有,我仅有猫牌橡皮!”之后,这本书还被改编成剧本,拍成了一部电影《暗号》。

  我很喜欢这本书,首先是它的名字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其次书里有很多吊人胃口的悬念,让我总是很期待后面发生的故事。夏刚是个独立的孩子,他很勇敢。我虽然能自我坐公交车上学,并且还学会了自我过马路,可是却不能独自在家,也没有一个人睡觉。我要向夏刚学习,学会独立。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九):

  在我的书桌上,摆放着我的心爱的书刊,它就是《爱的教育》。

  这本书陪伴我度过了两个春夏秋冬,我一遍一遍地翻开它,抚摸它,它的"外衣"有些破旧了,但我还是爱不释手。

  这部书语言异常朴实,流畅,描述生动,实际,仿佛自我就是文中主人公。它很耐人寻味。每个故事都能让人体会到人间真情,在平凡的小事中也能感受到心灵的崇高。作者用爱的钥匙打

 开了人们的心扉。或许是这个缘故,这部作品的名字在意大利文中就叫《心》。

  《爱的教育》真的用爱的力量打开了我的心扉,它让我懂得了感恩,体会到了人间真情,让我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它让我变得不再像以往那样任性,不懂事,连爸爸妈妈都说我像变了个人一样,我必须会回报在我身边的每一个爱我的人身上。是《爱的教育》改变了我,我十分感激它。

  我会把它当做我的朋友,天天和它在一齐,永远不分离,我爱《爱的教育》。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十):

  大家必须都明白我国古典名著中《三国演义》的故事吧,想必必须对它很熟悉。什么“桃园三结义,斩黄巾英雄立首功”,真是好看极了。

  大家读《三国演义》必须会觉得刘玄德以德治国,关云长义字当头,张翼德忠厚老实,孔明神机妙算,吕凤仙见利忘义,曹孟德假仁假义,孙仲谋阳奉阴违……

  其实大家都把书中的“英雄”给错人了,都以为是刘玄德、关云长、张翼德、赵子龙、孔明……我认为真正的英雄仅有三人,那就是曹孟德、孔明和吕凤仙。刘备、关羽、张飞、孙权都算不上真正的“英雄”。刘备胆小,失败时一会儿找刘璋当靠山,一会儿找曹操当靠山,甚至有一次还找吕布当靠山。关羽有点骄傲,

 立场还不大明确,谁对自我有恩就对谁好,张飞太莽撞了,不会使用计谋,就会硬对硬的碰,孙权阳奉阴违,与另一个国家交往时勾心斗角,不好琢磨。再说曹孟德、孔明和吕凤仙吧,曹孟德在董卓专权时期,敢于刺杀董卓,被发现后以献刀的名义脱身,成就了一番大事业,这是谋;当吕布向他射冷箭时,他一闪身躲过了,这是勇。孔明智谋超群,神机妙算,为蜀汉大业鞠躬尽瘁;吕凤仙设计差点烧死曹操,这是谋;单人独骑和刘、关、张三人对打,未分输赢,这是勇。

  三国时代,逐鹿中原,唯有曹、诸、吕三者为英也。三英之争,唯曹胜之,可见曹乃一大英乎!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十一):

  我为大家介绍的书是《中文经典神话》。那里面有几个故事异常吸引我,它们是“精卫填海”、“梁祝化蝶”、“孟姜女哭长城”、“木马记”和“金羊毛的故事”,其中“金羊毛的故事”是我最喜欢和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古希腊有一位青年叫伊阿宋获得稀世珍宝——金羊毛的过程。金羊毛是遥远的黑海边上的一个古老王国——科尔喀斯王国的无价之宝,金羊毛仅有世界上最勇敢的人才能拥有它。

 伊阿宋的勇敢打动了国王女儿美狄亚,于是美狄亚偷偷帮忙了伊阿宋打败了神牛、武士和守金羊毛的凶猛无比的毒龙,最终取走了金光闪闪地金羊毛,并与美狄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启发我们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只要你努力就会有收获。古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让我们共同做个有心人吧!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十二):

  一天,我和爸妈一齐去书城买 40 万字的书。我走啊走,突然眼前一亮,我看见了喜欢的书,那本书的名字叫《与狼相处的日子》。我急忙的抱起这本书,跑到妈妈的面前,叫我妈帮我买下来。

  回到家,我立刻捧起我心爱的书开始认真读了起来。

  一天,一个我和我朋友老吕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我们看见两只秃鹰在伤害一只小狼,等小狼没力反击的时候,趁机把它吃掉。我看见了,觉得小狼很可怜,可是老吕却一点都不一样情它,因为在戈壁滩上经常有野狼出没伤害人类。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连忙把秃鹰赶走,把小狼带回了营地里。老吕说:“虽然此刻他还小,还不会伤到人,可是它一长大你就管不了它了,如果出了事,你自我负责。”他说完,便走了。我不知应当选择放生还是留下,如果把它放生,它又会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攻击。如果把它留下,自我又会受到别人不好的议论。我想了又想,最

 终想好了,我要把小狼留下来。我看小狼的毛是灰色的于是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灰毛。

  大家因为我收养一只狼都纷纷议论起来。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队长的耳边。队长走进我的帐篷,脸上还带着一点生气的表情。队长叹了几口气说:“你快把它送走吧。”说完,他便走了。虽然大家都对我议论纷纷,队长都劝我把灰毛送走,可是我仍然把它留了下来。

  灰毛长大了,也变的淘气了。有一次它把地质员的帐篷支架搞坏了,害的那个晚上地质员们都挤在一个帐篷里。还有一次它把我养的鸡和鸭吃了几只,我很生气,就揍了它一顿。

  一天,我和老吕还有灰毛和几个地质队员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戈壁滩上发生了沙尘暴。沙尘暴把我们吹散了,灰毛也不见了。过了一段时间,我看见了灰毛把老吕和其他的地质员找了回来,我们大家都很感激它。经过这件事,地质队的议论少了,队长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的笑容。

  一天,在我们帐篷的旁边搭了一些的村民的帐篷。灰毛想跟他们的小孩玩,孩子们看见狼,都害怕的四处逃窜,但灰毛不在乎,它扑在一个小孩的身上,想跟小孩玩,但那个小孩以为灰毛要吃他,被吓坏了。有些胆大的小孩拿着木棍打灰毛,灰毛生气了,一口咬住了小孩的肩膀,顿时血流成河。

 发生这件事以后,队里的议论又开始了。队长对我说:“赶快把他处理掉吧。”处理就是“脑袋搬家”我很不愿意。老吕告诉我一个好办法,就是放生,我毫不忧郁的同意了。

  我们走啊走,走到了一个农夫家里,我们跟农夫说了我们的事,农夫果断地说:“我要收养这只狼。”我们高兴极了。

  自从灰毛被送走后,我每一天都很想念它。有时还时不时去看看它。

  过了不久,我生病了,我在乌斯满江一家养病,老吕去完成指配的任务。

  老吕完成了任务,来乌斯满江家接我。去寻找想象中的灰毛……

  怎样样是不是很好看呢?如果你想明白更多的事情,那你就读读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十三):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资料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梦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之后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景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供给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期望自我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梦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最终有一天他得知给他供给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完美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经过主人公寻求自我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所以,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梦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我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立刻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我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能够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我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我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我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终,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十四):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所以,我的课余生活很多时间都花在看书上。

  《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明白了周围奇奇怪怪的事物,形形色色的自然现象;《格林童话》带我走进了幻想世界;可是最让我爱不释手的书是《伊索寓言》,它不仅仅让我学到很多知识,明白了很多道理,还让我有机会积累了很多好词好句。

  你看,这本《伊索寓言》的封面就格外引人注目。一串串紫莹莹的葡萄挂在封面的右上方,可惹人馋啦!别以为葡萄架下蹲着的,是那只馋嘴的狐狸,主角正藏在下方茂密的草丛里面的一

 块石头后——一只可爱的蚱蜢。假如你想明白有关它的故事,那就赶快和我一齐翻阅吧!

  “一只驴听到几只蚱蜢在叫,他被蚱蜢的叫声吸引住,并期望自我能有同样迷人的声音,驴问蚱蜢以什么食物为生,才有这样迷人的声音。蚱蜢回答‘是露水。’驴子听了,决定以后只喝露水生活,不久就饿死了。”瞧,寓言中的这头驴多么愚蠢啊,不从自我的实际出发,盲目崇拜,其结果可想而知。

  《伊索寓言》中的故事短小、精悍且趣味。有时,我在故事中会找到“自我”,觉得自我就是那个令人发笑的主角,于是,在开怀大笑之后,我会慢慢思考,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这就是我喜欢它的理由。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十五):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一本自我喜欢的书,有人喜欢关于地理的书,有人喜欢关于历史的书,也有人喜欢关于冒险的书……

  我此刻还记得我第一本看的书是《我的爸爸》。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的爸爸有多厉害。主人公的爸爸能干许多别人干不了的事情。比如:走钢丝、爬高楼……

  之后,我慢慢的长大了,就开始看大本的童话书,比如:《白雪公主》《灰姑娘》《花木兰》,但我还是始终忘不掉第一次看的那本《笨狼的故事》。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小笨狼,它十分的笨,但它却有一颗善良的心,帮忙了许多的朋友。虽然没有回报,

 但它从来没有后悔过自我所做的每一件事,看到那里,常常打动着我。

  十、十一岁的时候,我开始看这套叫《查理九世》的书,因为你常常能够从书中找到答案。

  我此刻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悟空的精明、狡猾,唐僧的善良友好,八戒的懒惰好事,沙和尚的忠厚老实。

  读了这些书,也让我相信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因为你能够从书中明白许多未知的奥秘,可能了解许多你好奇的事情。就算你从没出过国门,但你也能从书中明白许多外国的人情世故。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十六):

  我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两个气球,上头分别写着“6”、“1”,上头还有许多小朋友,我一看明白小朋友在过六一儿童节。

  我看了这本书的一个故事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之理发遭遇》,这个故事趣味极了。一天,大头儿子正和三只小狗玩儿,小头爸爸让大头儿子去理发。可大头儿子不愿意,可当他照镜子时,却看见自我的头发的确太长了,并且还乱七八糟的,这才同意去理发。可大头儿子还不愿意洗头,他们父子俩走在街上,看见了一家理发店,就走了进去,可里面仅有一张理发椅,还没有

 人。他们便戴上假发,自我剪了起来,还剪得一塌糊涂。这时,一个理发师跑了出来,看见了剪坏的假发,便用扫把把他们赶走了。

  他们很快又找到了别一家理发店,因没有看清店名是“剃光头”的,就直冲进去,立刻坐下,让理发师剪发,却被剪成了光头。

  回到家,围裙妈妈也不认识他们了,还叫来了警察把情景了解,解决这件事,他们还为此吵架了。

  经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事不要自以为事,看字或看句子要看全,做事要仔细等道理。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十七):

  每当教师发给我《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时,我总是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打开一读为快。最吸引我的是封面精致的插图,这引起我无限的遐想,由此可见修改部的叔叔、阿姨们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进行了精心的构思与设计。这本书不仅仅有漂亮的插图,还有充满智慧的精彩故事,我十分喜欢它。

  我很喜欢开篇卷的一些小文章,文章虽然简短,可是那些文字却充满了生命力,每当我读它时,它们就会变成一群小精灵与我进行心灵的对话,让我们更加热爱完美的生活。它还丰富了我们的情操,启迪了我们的智慧,使我们收获很多很多……

 书中还有许多让我们感悟至深的小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纸篓里的老鼠》。这个故事讲述了小男孩史蒂夫从小双目失明,在内心深处有强烈的自卑感。在一堂实验课上,教师在纸篓里放了一只小老鼠,让同学们寻找。大家五花八门地猜测着,仅有史蒂夫听出老鼠在纸篓里,在教师的帮忙下,史蒂夫克服了自卑心理。从此,史蒂夫从自卑的阴影里走向了光明。他凭借着自我灵敏的耳朵和超人的勤奋,最终成为了世界上著名的音乐家。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它们让我受益无穷。

  《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知识涵盖面十分广,书中有探索奥妙的,有教人处世的,有启迪智慧的,有催人奋进的,更有逗人开心的,能够满足不一样孩子的需要。只要学会用心读书,同时用心观察日常生活中的每件小事,我们就会学到很多做人的道理。

  我喜欢《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正是因为这本书有着不一样的别样风味。“名家名作”、“原创小屋”让我直接应对作家的风采;“金笔小作家”、“文摘阅览室”让我的读书笔记充实无比;“连环画廊”使我享受到迷人的动漫韵律;“心心岛”、“笑爆大牙”使我深深体会到他丰富的内涵;而最让我着迷的是“金笔小作家”,从中我不仅仅学到了写作技巧,并且找到了写作灵感,步入了写作的“快车道”,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红蕾-故事宝库》陪伴我整整有四个年头了,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好伙伴。每当心境不好时翻一翻《红蕾-故事宝

 库》,我会立马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不好的心境也会随之烟消云散。它给了我无穷的乐趣和动力。

  你想读到更多睿智、趣味的故事吗你想读到精美的文章吗你想学到更多做人的道理吗那就和我一齐读读《红蕾——故事宝库》吧!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十八):

  读书节活动开始了,妈妈给我买来了《十万个为什么》和《阿凡提的故事》这两本书,陪我度过了了欢乐的时光。

  《十万个为什么》之地球篇让我明白了许多关于地球的知识,了解了许多地球的奥妙,比如说地球的构成,地球的构造等,丰富了我不少的科学知识。可是,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阿凡提的故事》。

  《阿凡提的故事》的封面就和吸引人,阿凡提留着山羊胡子,长着鹰钩鼻,小眼睛配上小叶图案的眉毛,头戴一顶民族帽,背朝前,脸朝后,骑着他的可爱的小毛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有许多趣味的小故事,总篇共分为三篇,分别是“童心篇”、“开心篇”和“智慧篇”,我最喜欢看的是“开心篇”中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会让我感到十分的开心,故事里介绍了阿凡提的许多搞笑的事情,异常是“石头是白送的”故事、“死人怎样会救人”的故事,在搞笑中包含必须的哲学道理,在开怀大笑

 之后,我会慢慢思考,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这就是我喜欢它的理由。

  假如你想明白有关阿凡提的故事,那就赶快和我一齐进入他的故事世界吧!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十九):

  在我的房间里所有的书都会把你引进知识的海洋,那些画着精美的图案和写得生动的故事书都不如我意,而我最喜欢的是《皮皮鲁和舒克贝塔》

  这本书大概的资料是:一只小老鼠叫舒克,它生长在一个名声不好的家庭里,驾驶玩具飞机离开了家。贝塔也是一只小老鼠,它因为经常吃不到饭,只好开着玩具坦克出走。舒克贝塔经过一场战斗,才彼此成为好朋友。它们经常做好事,得到了动物们的欢迎,之后,舒克贝塔又和一个热心的男孩---皮皮鲁成为好朋友。两只老鼠的做法曾让猫感动,曾让猫改变了对老鼠的看法。……最终,舒克贝塔成立了飞行公司,并有一只叫海盗的坏老鼠给它们捣乱,舒克贝塔始终与海盗战斗着……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勇于去应对。两只渺小的老鼠竟然成立了飞行公司,并不断向成功走去。这说明了任何弱小的事物只要努力,就会成功。我们不能从一个家族的名声而看待对方。要与他此刻做的事情看待。舒克贝塔虽然只是两只小小的老鼠,但它们做的事情却令人感动。动物们没有明

 白它是老鼠而躲它,而是用关爱的心态看待它们,某些方面我们要向动物们学习,见到需要帮忙的人要去帮忙他,做个助人为乐的孩子。

  这本书资料精彩,使我回味无穷。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二十):

  我喜欢《吹小号的天鹅》这本书,它的封面很趣味,是一只天鹅拿着小号,一看就明白是吹小号的天鹅,同时也让我感到奇怪,天鹅为什么要吹小号呢?所以我飞快地翻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故事里讲有些天鹅发出的声音象吹小号,所以叫吹小号的天鹅。其中有一只吹小号的小天鹅发不出声音,它的爸爸很担心它长大会遇到很多很多难题,所以它的爸爸想尽一切办法帮忙它,比如让它进学校去学习。小天鹅也努力地去学这学那,可惜其它的天鹅不懂。小天鹅的爸爸想买一把小号给它的孩子,这样它的孩子就能和其它天鹅沟通了。可是它的爸爸没钱买,就偷了一把小号还受了伤。小天鹅努力学吹小号,最终学会了吹小号还同时用以前学到的知识赚回了钱,给爸爸治了病和还了小号的钱。

  所以我喜欢《吹小号的天鹅》,小天鹅遇到困难不退缩,努力学习,最终还回报父亲,这是我的好榜样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二十一):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能够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着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可是在回到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应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应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必须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仅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完美的明天!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二十二):

  提起天鹅,你必须不会陌生吗?可是你有没有听说过天鹅会吹小号?怀特先生的《吹小号的天鹅》一书的封面中就画着一只手拿小号的可爱小天鹅。

  这只天鹅就是《吹小号的天鹅》一书中的主人公路易斯。路易斯是一只不会说话的小天鹅。虽然它有缺陷,可是它的父亲仍然很爱它。为了鼓励自我的孩子,父亲不顾自已的名声到波斯顿的一家商店里,偷走了一支名贵的小号。他期望儿子能够学会吹小号,这样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了。路易斯也不负父亲的期望,学会了用小号吹奏各种美妙的乐曲。他不顾辛苦到全国各地去挣钱,为了还那支小号的钱,更是为了帮父亲洗脱身上的坏名声,因为它也深深地爱着父亲。爸爸爱儿子,儿子爱爸爸,多么令人感动啊!动物如此,更何况人呢!

  我喜欢《吹小号的天鹅》这本书,我喜欢故事里的小天鹅路易斯,我喜欢小天鹅的爸爸,我喜欢所有帮忙过路易斯的朋友。我真期望,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能像路易斯一样得到那么多人的爱护与关心!我相信,当我得到他人帮忙后,我也会像路易斯一样回报所有爱我的人!

  我爱人,人爱我,但愿人间充满爱!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二十三):

 这个月,我读了很多书,但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本《气球上的五星期》。

  它讲述的是英国旅行家塞缪尔.费格森伙同朋友与仆人乔从非洲的桑给巴尔出发,乘坐着自制的气球。在与大象、野人……等等困难作斗争后,最终从非洲到了法国,完成了跨越非洲之旅。

  书里对风景描述得十分细致,高山、大海、沼泽……都有所涉及,让人想有一种“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的感受;猴面包树、罗望子树……让你不禁感慨大千世界的无奇不有。书中也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三位旅行家为了一位传教士,扔掉了珍贵的水箱;当气球要掉下去的时候,乔奋不顾身地跳入湖中,救了朋友们一命;而乔在大沙漠上逃亡时,肯尼迪的一枪将乔从坏人手中救出。这种互助互爱的精神爱当今值得我们学习。

  难道这不是一本好书吗?

  经过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相信,这本书会让你喜欢的!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二十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最近读到的《小飞侠彼得·潘》。它的作者是英国作家詹姆斯·巴里。

  当我拿到书,看到它的第一眼就喜欢上它了。封面上是一幅趣味、刺激的图画:一个头戴绿色帽子,身穿绿色紧身衣裤,腰

 间佩戴着短刀的小男孩正带领着一个穿白色长裙子的金发小女孩在海面上空飞翔。而在他们下头的碧蓝色的海面上行驶着几艘海盗船。

  翻起书,仔细读,越读越是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长不大的男孩彼得·潘巴生活在孩子们的梦境中才能到达的地方——梦幻岛。一天,彼得·潘把温迪、男孩子们带到那里,他们遇到了动物、印第安人、海盗、仙子和美人鱼……孩子们在彼得·潘的带领下,一次又一次地与海盗——铁钩船长展开搏斗,最终取得胜利。孩子们最终都回家了,而彼得·潘永远留在那里。

  我喜欢这个故事,几乎是一口气把它读完的。从此,这个故事陪伴着我。当我无聊的时候,我就想像自我和温迪一齐在一个雨后出太阳的时候来到礁湖看美人鱼游上水面,玩她们的五彩缤纷的水泡;当我寂寞的的时候,我就想像和彼得·潘一齐勇敢地并肩作战,战胜铁钩船长,救出所有的男孩子们;当我悲痛的时候,我仿佛听到彼得·潘在我耳边轻轻地对我说:“你是一个勇敢的孩子!”。于是,我擦干眼泪,微笑着应对困难。

  我喜欢书中勇敢、调皮、骄傲的彼得·潘。我也期望自我像他那样。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二十五):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二十六):

 这个星期我阅读了杨红樱这位作家写的十分学校系列最新版的一本书--《十分小男生和小女生》,这本书我很喜欢,因为里面有许多的好词、好句、也有许多趣味的小故事。

  《十分小男生和小女生》这本书的封面很精致,上头画了杜歌飞和他的爸爸妈妈、金贝贝和她的爸爸妈妈。她们都开心的在游乐场骑木马,杜歌飞的爸爸在专心地拍照,地上还有一只小狗和猫咪在欢快地奔跑,画得真漂亮!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小故事,写了一个叫杜歌飞的小朋友下课后就不停地玩,到上课铃打了才发现自我要上厕所,于是跑出了教室,可是同学们已经回到教室准备上课了,于是他也只好跟着回了教室。教师来上课了,课刚上了一会儿,杜歌飞实在忍不住了,举手说:“教师,我要上厕所。”教师同意了,可是到了厕所,由于太着急,钮扣却解不开了,最终小便小在了身上。哎!!!

  看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下课十分钟是让我们去休息、上厕所、喝水的,并不是只顾着去玩的。下次我也要注意了,可不能像杜歌飞一样。

  我很喜欢十分系列的这套书,因为这些书里面都是写一群小学生的故事,我也是一位小学生,书上发生的一些生活上的事情,学习上的故事我身边也经常会遇到,并且都很贴近书里的资料。所以我喜欢看这本书,经过看这本书能时刻提醒我不要做书里那些小朋友做过的不好的事情,我觉得这套书对我很有帮忙。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二十七):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书,能够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能够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 1962 年8 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仅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异常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教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我,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当做的吗我为自我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

 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二十八):

  我最喜欢的还是《365 夜的故事》的那本书,书的封面是深蓝色的大海,上头有各种各样的小鱼,各种形状的珊瑚。可是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个漂亮的金头发的美人鱼,只见她尾巴朝上,头朝下,在海底一只手拿着海螺,另一只手在摸索着什么……美人鱼,你也和我一样想从那里明白点什么吧。

  其实这本书我印象最深的是那篇《小马过河》文章,这篇文章讲了森林里的一匹小马,有一天要到河对岸去开会。可是它不明白河水的深浅,他问了大黄牛和小山羊,可是他们两个,一个说河水深,一个说河水浅。正在小马为难的时候,松鼠妈妈提醒小马要自我动脑筋。小马经过自我的努力,最终有了答案,并且顺利的过了河。这篇文章说明了,别人说的东西,不必须适合自我。要经过自我的实践,才能得到答案。

  当我做完作业的时候,我最喜欢翻开《365 夜的故事》这本书,里面的故事虽然不用花很长时间就能读完,可是里面的故事却能让我明白很多道理。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二十九):

 书乃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从古至今,书一向是人们的充电机,我也是一个喜欢读书的小女孩,在我读过的书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我的最爱。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苏联作家尼古拉。阿列克赛耶维奇(next88)。奥斯洛夫基根据自我亲生经历写的不朽名作,文中的保尔,柯察金苦从小受到神父的侮辱和老板的压迫,严酷的底层生活使他具有一种自发的反抗精神,之后在布尔什维克克党的栽培下,逐渐成长起来,从一个贫困厨娘的孩子成为一名优秀的战士,无论是在残酷的革命战争中,还是在极端困难的建设环境里,保尔克服了无数艰难困苦,表现了极大的智慧和坚强的意志,在无情病魔的打击下,他仍能从瘫痪和双目失明的痛苦中开始战斗,在文学创作中找到光明和目标。

  当我读过这本书时,我不禁被保尔这种钢铁般的意志和崇高品德的无产阶级精神打动了,小说中,作者没有对保尔,柯察金做片面的拔高,而是从斗争、劳动、友谊、感情和日常生活各方面描述保尔的性格成长过程,给人无穷的动力,保尔对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对生活积级乐观的态度深深地鼓舞了我,使我在困境中对晚起梦想的风帆,也告诉我要为人类事业而奋斗。

  “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仅有一个次,一个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人的一生是短暂的,犹如一场梦,

 而保尔,柯察金却不一样,他的一生虽短暂,但却为人类提高事业出了贡献,那作为我们又应当又何做呢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三十):

  你明白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吗?不是《吹小号的天鹅》,不是《最终一头战象》,也不是《狐狸列那的故事》,而是让我明白许多人生道理的《伊索寓言》。怎样样?快来跟我一齐翻阅吧!

  这是许许多多小故事中我异常喜欢的一个:

  别以为躺在山洞里的庞然大物--狮子,是主角,其实在山洞一旁的狐狸才是主角!这个故事就从中开始……

  装病的狮子

  一只狮子经过岁月流失变老了,他在也无法向以前那样狩猎了,可是他的食量还是向以前那么巨大。于是他想了个办法--装病。大大小小的动物都前来看望他,然后他就一一把他们吃掉。而在一旁观望的狐狸早就发现了这一点,他说:“您还好吗?”

  “一点也不好,你干嘛不进来呢?”狮子问。

  “这是因为,”狐狸说,“我只发现进去的脚印,却没发现出来的人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细心谨慎、善于观察就能够避免一场即将到来的灾难,同时也告诉我们谎言终有一天会被揭穿的。

  那里的小故事却蕴含着大道理,这就是我喜欢它的理由。

 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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