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暂行办法(送审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规范本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市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事项监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管理,保障